该建筑群建于1956年,建筑群内共包括四栋文保建筑,分别为门诊楼、原住院楼、干部疗养楼及附属楼。2013年1月5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,公布名称为“天津市总工会第二工人疗养院旧址”。修缮工程主要包括:天津市总工会第二工人疗养院旧址修缮工程、院内景观工程、室内装修工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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